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痛”。这句我们常常听到的口头禅生动地说明了有些人在某些事情上的健忘。譬如我们在安全管理、预防事故方面,有少数员工居安不思危,“旧疤”好了,掉以轻心,放松警惕性,往往会重蹈覆辙,在“旧疤”上又添“新痕”。 [1\y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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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矿难猛于虎”。为制止矿难的发生,从国家到企业可以说想尽了各种办法。从加大资金投入到行政问责再到矿领导带班下井,可我们仍能在媒体上看到遇难矿工家属撕心裂肺的痛苦表情。有人说,那是因为煤矿生产有人、有设备、有流程,受地质条件、瓦斯等诸多因素影响,千头万绪,要想安全谈何容易。然而,我们在剖析每起矿难的原因时都“似曾相识”,无不暴露出干部职工在管理上的不足、操作上的不规范。因此,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就是要常揭事故的“伤疤”,让职工认识到违章和事故的危害,从中吸取教训,从事故损失中寻找安全的宝贝。 6%aV+] 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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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揭事故“旧疤”,要勇于面对过去的问题。我们在煤炭生产过程中,从上到下各级政府和企业都制定了极具针对性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明确了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处理办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类违章特别是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各类隐患这边处理整改,那边又重新出现,甚至在同一地点、同一班组、同一个人身上,不同时间反复出现同一种类违章行为,发生同一种隐患,直至酿成事故方如梦初醒,但后悔已晚。 N8e=MH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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